雖然自從多年前很上進的利用暑假,花錢跑去唸中教大(當時還是中師院)的資訊教育碩士學分班之後,就覺得有些失望不太想要去唸研究所。
但是拿到這份資料,還是來給它保存起來,給有需要的人參考看看,這是取自南陽國小人事簡訊,是目前看過最容易理解的解釋了^^
一、進修及申改敘時職務應為現職中小學教師,教師進修應經服務學校同意,校長應經縣府同意。
二、取得較高學歷之起敘標準為,碩士自二四五元、博士自三三○元起敘,並按服務年資每滿一年提敘一級至本職最高薪為止【當事人前曾提敘有案年資ㄧ併採計】,自審定之日(縣府核定日)改敘生效。惟經歷與學歷時間牴觸者擇一採計,故服務年資應扣除進修之年資(含寫論文)。
三、取得碩(博)士學位申請改敘,審定日如在同學年度7月31日(含)前,可以改敘後薪級參加當年度成績考核,並依考核結果再晉一?;如係於當年度8月1日以後改敘生效薪級,則不得作為上學年度成績考核之基薪。
四、教師就讀暑期在職進修碩士學位班,其入學起算時間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度為起算依據。又教師利用寒暑假期間出國進修或於國內在職專班進修取得碩博士學位,仍應受學歷與經歷時間牴觸者擇一採認之限制。
範例一 洪老師85年8月1日起擔任教師,自92年7月起利用暑假參加台中師範學院暑期在職進修碩士班進修,於95年8月27日取得碩士學位,應如何改敘?
※自245元起敘,採計該員曾任教師年資7年(85至91學年度),提敘7級至370元。
範例二 羅老師於86年8月1日起任教職,自91年9月起以帶職帶薪方式前往台中師範學院自然科學教育學系碩士班進修,並於95年7月23日取得碩士學位,自245元起敘。
※採計其曾任教師年資5年(86至90學年),提敘5級至本薪330元。【改敘案經縣府審定後,如生效日在同學年度7 月31日(含)以前者,可依改敘後薪級參加當學年度成績考核,並依考核結果(如為晉級獎金時)再晉1級。】
範例三 廖老師於81年8月1日起任教職,自92年7月起利用暑假參加台中師範學院暑期在職進修碩士班進修,並於95年8月27日取得碩士學位,自245元起敘。
※採計其曾任教師年資11年(81至91學年度),並採計其曾經台中市政府提敘6級有案,因受本職最高薪限制,僅得提敘14級至本薪525元,並自縣府審定之日生效。
薪額 月支薪俸
650 46960
625 45665
525 40500
500 39205
475 37915
450 35330
430 34360
410 33390
390 32425
370 31455
350 30485
330 29515
310 28545
290 27580
275 26610
260 25640
245 24670
230 23700
220 23055
210 22410
200 21765
190 21120
學術研究費
博 士:550-680
碩 士:525-650
40學分:500-625 30560
大 學:450-625 25570
350-450 25570
245-330 22520
190-230 19570